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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2019年度访问学者与开放基金申请指南

发布时间: 2019-04-22

   为进一步扩大福建省海陆界面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(CEES)的对外交流与合作,实验室融合访问学者与开放课题,设立访问学者与开放课题基金,吸引国内外优秀研究人员来CEES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工作。基金具体管理办法如下:

一、资助研究领域

    与CEES主攻方向相关的研究,主要包括

近海生态系统演变机理与环境效应

亚热带底栖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利用

流域-近海生物地球化学与环境变化

流域-近海生态与环境动态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

流域-近海生态模型与预警预测技术

海岸带生态系统可持续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

基于生态系统的流域-海洋综合管理

受损生态系统修复理论与技术

二、岗位类别及资助额度

1、高级访问学者:每年支持若干名国内外优秀的专家学者,来CEES开展科研合作与交流1-3个月,CEES提供学者不超过4万元的经费,用于支付其来访差旅(一次往返)和生活津贴(2.5万元/月,按照实际来访天数计算),并提供可共享的资源和必要的帮助。

2、青年访问学者:每年支持若干名国内外高校优秀的博士毕业生或青年科学家,来CEES开展合作研究1-3个月,CEES提供学者不超过2万元的经费,用于支付其来访差旅费用(一次往返)、生活津贴(1.5万元/月,按照实际来访天数计算)和合作研究的科研配套,并提供可共享的资源和必要的帮助。

    资助基金由获批者按任务进度在资助额度内实报实销,其中2/3 CEES 资助,1/3 由课题合作者资助。资助的生活津贴以学者在实验室工作的实际天数结算,至少连续在实验室工作3天以上方可领取生活津贴,由厦门大学代办纳税手续。获批基金在申请当年使用完毕,若已超过计划任务所确定的截止时间仍未来实验室开展工作,CEES将不保留此项经费。

三、申请办法

1. 实验室于每年发布《福建省海陆界面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及开放基金》年度申请指南,常年接受申请;

2. 申请者确定开展合作的研究人员(CEES 成员),根据CEES访问学者及开放基金申请要求,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提供个人简历材料;

3. CEES每年4月、9月初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,并及时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者。

四、研究成果

    访问学者在完成基金资助的工作后,须于基金结束后提交研究工作总结。由基金资助完成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须署名CEES:中文“福建省海陆界面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(厦门大学)”,英文“Fuji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for Coastal E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StudiesXiamen University)”,并注明:“由‘福建省海陆界面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’访问学者基金资助”(中文),“Supported by CEES Visiting Fellowship Program”(英文)。

五、通讯方式

     单位:福建省海陆界面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

    地址: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金泉楼A221

    电话:86-592-2188708

    传真:86-592-2185889

    邮箱:syhuang818@xmu.edu.cn

    网址:http://cees.xmu.edu.cn



相关附件:

CEES访问学者与开放基金申请表2019

CEES Visiting Scientist Program

CEES访问学者与开放基金管理办法